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从相关媒体获悉,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有色)被国家环保部纳入未能按期完成环保问题整改承诺,被通报批评。经查询,发现国家环保部网站公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附件《通报批评公司及其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环保问题》中,湖南有色所涉及的环保问题分布于其下的两个子公司,共两个子项,其中第一个子项与公司有关,即:1、公司铅烟化炉未安装自动监控系统;2、2006年批复的外渣场环保综合整治项目尚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公司针对国家环境保护部的通报非常重视,特对上述问题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