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2010年度奉化市公路管理局采购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0716-1041NB420457 FHZFCG(2011)010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公路管理局
三、招标代理: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一 |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 1 | 输出功率:≥96千瓦 |
二 | 摊铺机 | 1 | 液压伸缩最大摊铺宽度≥ |
三 | 养护巡查车 | 2 | 排放标准:欧Ⅲ标准 |
四 | 小型铲车 | 4 | 额定载重:≥ |
五 | 照明设备 | 2 | 额定电压:≥220V |
六 | 热再生修补机 | 3 | 加热时间:3-8min |
七 | 挖掘装载机 | 1 | 发动机额定功率≥60KW |
八 | 多功能养护机 (桥隧清洗设备) | 1 | 发动机功率:≥18KW |
九 | 小型沥青拌合设备 | 1 | 搅拌容量: |
十 | 桥梁图像采集设备 | 1 | 最大像素数(万):≥1000 |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供货;
3、投标报价:包含货款、运输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4、送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6、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浙江省/宁波市设立服务机构,便于买方购买备件,并在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售货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时间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资格后审,投标时提供) 。
2.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者是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
2.2投标的产品必须有三年以上的生产历史,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
2.3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在浙江省内的销售记录表,并提供详细的用户清单及联系电话备查。
2.4其中品目七、品目八对原产地在中国境外的货物,必须是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并且在货物交付时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海关完税的税单原件供业主核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承诺。
六、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售价:每品目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桑田路741弄14号华泰银座A座1203室)
4、报名时间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复印件资料按顺序装订,原件备查。
5、投标保证金:每品目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报名同时或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截止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 09:30 时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6月 2日上午09:30 时。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九、业务咨询:
奉化市公路管理局联系人:金才安 联系电话:0574-88953161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吴妤、黄炳 联系电话:0574-27666332
十、特别提醒: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