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16-1120XJ180019
贷款编号:2526-PRC
合同编号和名称:A16-东环路、育才路、文化西路土建工程和街道照明设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获得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新疆城市交通和环境改善项目项下的费用,其中部分贷款将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工程提交密封式投标:
本合同内容为吐鲁番市东环路、育才路、文化西路道路工程和街道照明设施。道路总长3123.54米,设计城市主干路为Ⅱ级,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66309.82㎡;人行道为水泥花砖铺设5487.7㎡,绿化面积17568.33㎡。本合同预计完工日期为2011年8月20日。
3. 合格投标人只有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才能参与本合同的投标:
① 投标人作为承包人或分包商在过去十(10)年(投标截止日前)具备持续承担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经验,并在近五(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了二(2)个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合同(需提供相关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完工证书等证明文件)。
② 投标人过去三年(2009年、2008年、2007年)年平均工程营业额最低为人民币 4400万元;并提供过去三(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针对本合同必须以银行信贷证明的形式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50万元。
③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注册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方面至少具有五(5)年的经验,其中至少连续三(3)年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近三(3)年至少具备一(1)个类似工程项目/合同业绩。
④ 投标人至少应提供能够满足其施工方法要求和工期要求的各种设备。
⑤ 针对国内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等级;且应通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施工企业须提供经备案的进疆登记册。
4.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自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12室,100044
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2401室,830063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
电 话:+86-10-88821633 / 0991-4673800
传 真:+86-10-88821703,电子邮件:huangyong@minmetals.com
5. 合格投标人可在提交书面申请后购买到本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全套售价为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另付图纸押金3万元,未中标的将全额无息退还。)可用现金支付,或者直接汇款:工商银行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200 0537 0902 2105 773。如需邮购,请每套另加RMB300.00元人民币(国内)或USD50.00美元(国外)。邮寄过程中若发生丢失或迟到,招标代理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投标人必须于2011年03月0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如下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儿童发展中心10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迟到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有投标必须附带不少于投标总价百分之二(2%)的以人民币或其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将立即举行开标仪式,届时投标人代表可以选择出席。
7. 在投标评审中,亚洲开发银行“国内优惠方案”将不适用。
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js.gov.cn》、《吐鲁番日报》和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mitc.minmetals.com)。